我家住在小浪底镇梁村,2017年在专线边种植石榴树,我已向县林业局咨询,种植石榴树验收时是以镇为单位验收或者是以片区为单位验收并没有以农户为单位验收,现在说没有验收上,请提供证据,还有种植石榴树前村委带挖机在我家耕地挖树坑让种石榴树,难道就没有补偿了吗,毁坏耕地就没有补偿吗?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1-23 09:24: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由于石榴树种植补偿资金由上级财政负担,需验收通过后才能拨付,验收结果对上级财政资金负责,由验收组判定。按照档案保留规定,由于时间久远,且未验收通过资料不具有保留价值,相关资料暂无。2017年种植石榴树以农户自愿为原则,由上级提供苗木,村里提供机械帮助挖坑,成活后果树收益归农户所用,风险自担,不存在强制行为,种植果树符合耕地用途,不存在毁坏耕地行为。 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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