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1-26 10:00:48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工资问题,如您是跟随公司务工可到偃师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地址:偃师区商都路67号,电话:67786033)协调处理;如您是跟随私人务工可到新星公司所在地街道办处理。
关于您反映的污染问题,经查,企业全称为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位于偃师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该企业主要从事铝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其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2025年2月9日上午我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网络配图系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落实洛阳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管控要求的限产措施进行限产,按照《大气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生产设备采取了查封措施。下一步,环保局执法人员将不定时对该企业进行巡查,如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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