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七八人在洛阳开元大道与新义街交叉口西北角,祥锐广场三楼改造工程款,2024年8月-9月水电工程,商场负责人一直不给钱,我们和承包人李某多次沟道无果,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26 15:01:16
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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