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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确认,19号楼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和三书一证,房屋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无从查证,通知业主交房。
根据合同第41页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5个工作日没有提出异议视为默认收房。结合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表和三书一证情况下,拾光雅院开发商交房违法。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如果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对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后擅自交付使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落实处罚。
交房 竣工 光雅院 三书 合格 验收 备案 业主 开发商 工程验收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1-25 16:26: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拾光雅院北地块项目由洛阳港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孟津区朝阳大道与咸宁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反映问题 诉求人反映主要问题为拾光雅院北地块19#楼没有竣工备案表、三书一证就交房。 三、调查及处理情况 经调查,拾光雅院北地块19#楼已组织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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