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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华耀城佳兆业水岸华府不备案也不退钱 mobile

    我是伊滨华耀城佳兆业水岸华府的一名购房者,现怀着十分焦急与无奈的心情向您投诉洛阳市伊滨区住建局及洛阳市住房中心在处理我退房退款问题上的不合理做法,恳请您能介入调查,维护我们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一、投诉事由

    我于 2024 年 5 月 5 日在伊滨华耀城佳兆业水岸华府购置房屋,并交付首付款约 15 万左右,然而至今仅拿到销售收据,开发商一直推脱未与我签订购房合同,且迟迟不给办理房屋备案手续。到今年十一月份预交付时,我未收到任何收房通知,后经多方打听才得知房屋处于工程抵押状态,导致无法备案。

    发现问题后,我多次积极与开发商和伊滨区住建局进行协商,期望能够尽快退房退款,解决这一困境。伊滨区住建局起初表示重视并责成住房科处理,也曾基本明确了尽快为购房人办理退款的意见,这本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然而,在 12 月 30 日上午伊滨区住建局与洛阳市住房中心就退款流程进行沟通后,事情却发生了令人失望的转变。洛阳市住房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声称在小区建设竣备完毕前,监管资金仅可用于后续工程建设,不得挪为其他用途,包括退款。若购房人确实需退款,需要在小区建设完毕并解除资金监管后方可退款,或者由开发商自行筹措资金为购房人进行退款,并要求伊滨区住建局监管的部分资金也必须按照此监管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只能用于支付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

    但根据《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未达成(如双方协商解除购房合同或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定合同无效)以及卖方违约(如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隐瞒房屋工程抵押导致无法备案等)等情况下,购房者是有权申请使用监管资金进行退款的,监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处理并安排退款。然而,洛阳市住房中心这种不分情况一概而论的强硬做法,严重忽视了我们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使我们陷入了钱房两空的绝境,给我们的生活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经济压力。

    二、诉求

    1. 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洛阳市住房中心关于监管资金退款流程的不合理规定进行审查和纠正,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按照《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正确规定,结合我们购房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使用监管资金,尽快为我们办理退房退款手续,退还我已支付的首付款及相应利息,以缓解我们的经济困境。

    2. 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如未签订合同、隐瞒房屋抵押情况等)进行严肃查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积极配合解决退房退款问题,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要求洛阳市伊滨区住建局继续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简单地将我们推向诉讼途径,增加我们的维权成本和难度。

    我们购房者只是普通百姓,辛苦积攒的首付款如今面临打水漂的风险,我们恳请上级主管部门能够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让我们能够早日摆脱这一困境,重拾对政府部门和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我们的遭遇,期待您的回复和解决方案。

    网友1514816 2025-01-22 评论0 浏览2246 编号 20250122192038396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1-24 14:27: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区住建局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多次沟通协调。目前,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初步确定由开发公司向郑州银行提供商铺置换出相关房屋办理解押,随后双方配合购房业主办理网签及贷款业务。后续,我单位将督促双方尽快完成解押手续,争取将遗留问题化解到位;若诉求人仍要坚持退款,因双方已经签订认购协议,故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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