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我因邻里纠纷,被对方咬破手背后报警,前往西工区汉屯路派出所处理纠纷,在民警进行纠纷调解过程中,一年龄偏大的协警无故走进调解室,在对方已经承认自己过错且咬伤我方后,仍话里话外偏帮施暴方,想让我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认栽认倒霉,替施暴方拒绝我方公开道歉恢复名誉的调解要求,说“杀人不过头点地,你的要求不可行,私下道歉了就行了”,我方当即拒绝,并提出质疑问他是不是要“和稀泥”,他恼羞成怒直指我方用很肯定的语气说“你们要没问题,会发生纠纷?”直接就定了我方的罪。
协警人员没有执法权,且出警受理案件的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他,是谁给他的权利来参与办案,并在施暴方已承认自己过错的情况下盖章定论受害方有问题。
协警人员虽不是正式民警,但是一言一行仍代表着政府部门的形象,如此工作态度,只会令百姓对政法的公信力失去信心,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协警同志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
所幸两位接警的民警同志都尽职尽责、处事专业,及时制止了协警人员的不妥行为,在他们和老李同志的共同协调下事情圆满解决,没有使这场普通的邻里纠纷案件衍变成为警民纠纷,维护了警察在人民心中刚正不阿、执法有据、执法有理的光辉形象。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1-21 10:46:4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西工分局已第一时间开展核实工作,并与您沟通解释,针对你提出协警工作方式存在的问题,汉屯所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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