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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栾川县鸾山雅苑小区电梯被停运入户电表被摘除

    关于鸾山雅苑小区(安置户)电梯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停运和入户电表被摘除事件的情况说明

    浩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富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5日将鸾山雅苑一单元3、4、5、6层电梯锁定,致使安置户不能正常使用,并于1月9日,将安置户家的电表摘除,致使安置户家无法正常装修房屋。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1日已依法成立,富元物业公司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明确标明合同期限为业主大会成立之日截止。(后附复印件)

    富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无权限管理鸾山雅苑小区的物业服务。并且根据《洛阳巿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物业公司不应当以任何理由停运业主电梯并断水断电变相限制岀入等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致使业主不能正常的生活。

    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43条之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更换物业服务人,或者物业合同期满后物业服务人不再续签合同的,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依法履行交接义务,并在约定的时间撤出物业管理区域。

    根据第60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43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现我们安置户要求富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浩铭房地产公司:

    1.要求对我们安置户的电梯、电表、水表恢复到能使用状态并且不能影响安置户正常装修房屋。

    2.请求栾川县住建局物业办公室对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处罚。

    3.请求栾川乡人民政府,罗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协调安置户物业费过高问题。

    网友1574080 2025-01-20 评论0 浏览930 编号 20250120073637149 [栾川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1-23 10:19:12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鸾山雅苑物业问题”一事,住建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一是关于断电、停电梯一事,住建局已于2025年1月20日向洛阳市富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恢复电梯正常运行及正常供电,确保不影响安置户正常装修,不得再出现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二是1月21日,住建局会同栾川乡人民政府及所在社区召开协调会议,搭建沟通平台,积极协调安置户与开发公司、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就鸾山雅苑安置户反馈问题进行协商探讨,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三是富元物业公司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合同期限为业主大会成立并选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即业主大会成立且选聘新的物业企业,并签定物业服合同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目前业主大会已成立,建议业主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续聘该物业企业或重新选聘新的物业企业等事宜进行商议,住建局将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咨询电话:668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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