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以下三个公司的经营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管
A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3MA3X4GPW9U
2015.10.27成立为:洛阳慧选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2017.10变更为:河南慧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11变更为:河南慧选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B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11MACXCQ7Y82
2023.8.16成立为:河南慧选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2024.02.23变更为:洛阳慧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27变更为:河南慧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C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6CUMW9D
2019.03.06成立为:河南品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06.27变更为:洛阳蕙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2019年12月10日经公开招标,A公司进驻为洛阳市伊滨区九嘉伊滨花园第二期物业。在2023年11月变更为河南慧选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后,依然在九嘉伊滨花园物业办公室,使用己失效的2019年6月核发的原营业执照时至今日。
九嘉伊滨花园物业办公室,张贴营业执照的位置为客服办公区域内,业主无权进入,无法看到张贴的营业执照内容。须经物业主管允许后,用手机拍照后通过手机方可查看。管理的要求为:营业执照应张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随时接受业主消费者的监督。
2024.8.15至2024.8.26日期间,在九嘉伊滨花园物业办公室,在办公地点和办公人员未换的情况下,张贴为C公司洛阳蕙选营业执照,并且使用洛阳蕙选物业九嘉伊滨花园项目部业务专用章,开始收取小区业主物业费水电费,请问合规吗?
现在做为九嘉伊滨花园业主,应该是招标的A公司为我们服务。但张贴的原营业执照却大约是失效的,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A公司的,名称却与B公司重名。中间又有个C公司也来收取物业费,水电费。如此混乱,业主也是醉了,请市场监督局予以监管!
前后收取物业费的业务专用章有大小三种,有河南慧选物业九嘉伊滨花园项目部,和洛阳蕙选物业九嘉伊滨花园项目部,这么巧?还是洛阳有两个九嘉伊滨花园?慧选物业在办公地点,物业人员,服务主体为九嘉伊滨花园业主不变的情况下,在三个公司之间反复横跳,纵享丝滑,如此将九嘉伊滨花园业主当做鱼肉,随意分割?请问九嘉伊滨花园业主究竟将物业费交给了A公司?B公司?还是C公司?请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
A公司若不愿意在九嘉伊滨花园服务了,请通过正规流程,报备街道办,提前向业主公示两个月。由街道办重新招标并做好交接工作。A公司不能偷梁换柱的将B公司更名后代入,也不能自做主张的让C公司来代收业主物业费。
正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一些乱象产生,国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来区别是否为同一家公司。就好像每个自然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一样。
请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维护业主的知情权!维护物业行业的公平公开,维护市场有序经营!若A公司在九嘉伊滨花园的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请予以行政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若合规,请宣讲政策制度!让九嘉业主和其他的物业公司观摩学习!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1-23 09:41: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光武街道办事处了解,九嘉伊滨花园未更换物业公司,蕙选物业是慧选物业公司刚成立的一个新公司,为了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和开户。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签的合同就是河南慧选物业,除了物业经理和前台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更换以外(正常人员流动),其它人员均未变动。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11200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