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25-01-17 15:35:15
网友您好!
根据豫政办【2021】66号文件的精神,维护广大购房者长远的供热权益,促进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建、改建的供暖设施首次供暖前需要开发商报市供热办进行专项验收。原则上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经核实,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尚未申请供热专项验收,暂不具备供热条件。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