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猛犸充电,充四个小时一块钱。现在非要改成电费服务费分开,好,可以。但不能涨价吧。拿着借口涨价。现在充电每次都得先多预付,最后再退。拿着这么多人多预付的钱,给利息吗?现在充四个小时预付1.83元,充完退费0.73元,等于收费一块一。比以前多收费一毛。不要小看这一毛,洛阳这么多人充电每人多收一毛,光大家充四小时算下来都能多增加几万几十万的收入。这个问题是全洛阳市的,不是哪个区的个别现象。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5-01-14 11:27:34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4〕433号)规定,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其中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合表电价为0.568),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我委已将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相关情况向省发改委进行了汇报,按照省发改委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开展专题调研,研究相关工作措施。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