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瀍河,第一次在洛阳缴纳地暖费用,无论是前期缴费通知(图1)亦或者是我缴费时(图2)均未提醒需固定扣除30%的暖气管理费。本来家里就是装修后试暖了一周,按量计费扣除费用特别理解,这部分管理费在未提前通知就进行扣除,属于不合理收费吗?如果提前通知无论使不使用都会扣七百多块钱,我今年就不会开暖气了。(目前费用清单见图3)
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25-01-14 09:53:09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城镇居民供暖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畴,我市目前执行的热价文件是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收费方式为: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2(本采暖季为122天)×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收费的小区是先按照面积进行预收费用,然后按基本热费与计量热费之和进行计费,多退少补。如有其他供暖相关问题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热线电话630056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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