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1-14 10:59:2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该小区物业与业主的服务合同是每年签订一次,因小区物业费较低,为0.35元/平方/月,物业无法继续运行,因此在2024年12月31日,到达服务期限后,物业撤离该小区。物业撤离并不违法。物业撤离后无人管理,垃圾无人清运,此问题社区目前正在协调新物业入驻,但该小区长期以来物业费标准非常低,且小区存在各类遗留问题,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小区业主已到社区协商此问题,社区建议小区业主先进行自治,对垃圾进行清运,同时社区积极协调物业公司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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