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泉村污水改造期间,25组队长等共多人,晚上9点40分到10点20分,在施工场地把长管子偷走,占为己有,数量庞大,作案40分钟,并非路边捡的,并非管子头,并非废物利用,队长违纪违法行为 希望区政府能重视。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1-13 10:14: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尊敬的诉求人。经了解,25组组长张水艳在施工期间将路边剩余管子头用三轮车捡回家中,拉到沟内,用于自家养殖业地沟排水,属废物利用,25组已向村委会和住建局反映其村民组污水管网施工问题,目前住建局正在协调处理,我单位与施工队负责人取得联系,问询是否有污水管子丢失现象,施工队负责人说目前管子丢失具体数量不详,价值不高,目前也没有报警,废弃管子头有村民拉走现象但未发现群众强行将施工材料占为已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白马寺镇
2025年1月1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