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市各辖区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机构遍地开花,该类机构大多是都没证,有证的也是以托育、午托、其他培训机构为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实际上是以教授小学一年级课程,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那到底归谁管呢?学前教育法已经通过,今年6月1日就要实施,其明确规定一切机构不得招收学前适龄儿童,不得教授小学化课程,想问一下,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谁来监管这些机构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1-14 15: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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