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晓月路3号院, 水电改造已经有一年了,而且此项目是以老旧小区改造的名义,我们业主自费3000多元实施的项目,现依旧无法交付,现请问相关监管单位几个问题:
1、是否采取正规的招投标?
2、若采取正规流程招投标流程,竣工交付日期是什么时间,请明确?
3、倘若施工都这么随意,可随意违法招投标法,请问监管单位怎么处罚?
4、电路改造断断续续,至今没有交付使用?请问你们说那么多监管单位去落实了吗?
5、水路改造至今没有进行实施,前段社区说无法实施,请问无法实施,为何提前收取业主们的费用?之前收取费用的时候说已经提交住建部审批了,才去收取费用,现在告知无法实施,是不是太随意,太儿戏了。
6、水路不能实施,官方为何不出面解决问题,若真的无法实施,是不是应该退还相应的费用?
7、请相关领导明确相应的责任,不要应付工作。政府再难,我们业主自己出了一部分钱的,不应该忽视我们老百姓的难吧。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1-02 11:13: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晓月路3号院供电改造已完成施工,正在与供电部门进行移交。该项目不包含供水改造,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退费问题请咨询当时收费人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