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强烈呼吁…
家人有脑梗史,于2024年11月24日晚饭后出现嘴歪眼斜说话不清瘫坐在地情况,当时去新区三院急诊就诊,向急诊科接诊医生讲述病发情况和以往病史,并说明近一个月患者在家摔倒过三四次,医生让先去拍个脑部CT看看,我们积极配合做了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说脑部没问题,让次日去做胃镜检查,我们也跟医生探讨了说嘴歪眼斜瘫坐在地主要原因肯定不是胃部造成的,跟脑部关系比较大,要求住院治疗,接诊医生当时不知道给谁打了电话说我们不用住院,让我们先回去次日再去三院做胃部胃镜,我们进出两次急诊办公室商量想住院,都被拒绝了说不用住院,还说急诊住院晚上不发药,话都说到这我们只好回去了,家人对做胃镜有抵触,经过劝解同意隔天去做,11月26日早上准备去医院前再次病发造成二次受伤,造成髋关节骨折,当天确诊在三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15天好转后,跟医院讲明这些情况医院答应让我们先去治疗骨科,之后处理我们这事,12月10日转到东花坛正骨医院住院做了空心钉手术,与2024年12月22日出院,之后需要长期卧床治疗 ,近期我去医院急诊打印病例发现病例情况与当时病情不符,发现病例似乎被修改与我们当时反映的脑部情况和当时诉求不符,病例现记录的是患者胃部问题,而对脑部问题只字不提,那当时让我们拍脑部CT有何意义,为何拍脑部而不是胃部,对急诊病例有意见,和医院反映情况,医院方不说调查直接就是让我们走诉讼程序,不正面回答而且去逃避问题,我们只是社会平民百姓只想讨回一个公平的说法。我们非常信任三院,觉得三院是洛阳市市民心中最权威的医院,而医院不负责任让一个实习生接诊导致误诊错过最佳治疗时间造成二次伤害。请上级部门领导调查及时解决,给我们一个满意答复。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12-26 09:39:17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张某红为河科大一附院患者张某某之女。患者张某某,女,65岁,2024年11月24日21:12以“恶心呕吐1月余,肢体无力10余天”为主诉到河科大一附院急诊就诊,初步诊断:1.肢体无力;2.恶心;3.呕吐。接诊后询问患者病史,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后,行颅脑、上腹部CT示:头部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胃肠道内较多对比剂;附见左肾低密度灶。急诊接诊医师与消化内科值班医生沟通,建议患者第二日到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后患者及家属离开。
2024年11月26日8:54患者以“头晕一过性摔倒,嘴歪眼斜1小时余”为主诉到河科大一附院急诊就诊,初步诊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收入医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2024年11月26日9:48以“发作性头晕、言语不清15天,再发2小时”为主诉入住医院神经内科,初步诊断: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2.右侧股骨颈骨折?3.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4.2型糖尿病;5.脑梗死个人史。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给予抗凝、降脂、改善循环、营养神经等对症支持治疗。患者右侧股骨颈骨折,骨科会诊后给予髋部制动、下肢皮牵引、消肿止痛等对症观察处理,患者拒绝行皮牵引治疗,12月3日转入骨科拟行手术治疗,完善相关术前检查,后患者家属拒绝手术,要求保守治疗。后因患者咳嗽、咳痰,会诊后于12月6日转入呼吸内科,给予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12月10日患者出院。
2024年12月10日患者家属投诉,医院医患办告知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方式,因患者仍在外院治疗中,建议其治疗结束后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12月18日患者家属到医院医患办,认为2024年11月24日急诊病历记录不完整,不认可当天的急诊病历,医患办建议患者治疗终结通过鉴定明晰责任,医院将积极配合。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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