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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住建部门,老城区元阳隆城地块至今未办理房产手续,物业公司却已经入驻了,基本的设施设备天天损坏,维修永远不及时,这种物业态度如何对得起好昂的物业费?电梯三天一坏,楼梯电灯天天修,地下车库无人打扫,小区楼下路灯亮度仅能看见两米,请问物业费用处是用到那里了?居民看不到物业实际用处,却要在缴纳电费上卡扣业主?一次只能缴纳50元?符合民法典吗?物业是不是在限制业主?这种行为尊重法律吗?
物业费 隆城 物业 用处 业主 缴纳 请问 未办理 民法典 车库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12-30 15:31: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电、停水、停热、限制使用电梯或者变相限制出入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诉求人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已反馈至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其加强培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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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08929 2025-01-08 22:58:47 【洛阳市】
小区几百户业主豆反映同样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把问题彻底解决掉,受理转办最终此问题依然在延续着。业主的权益严重受到损害了,求求政府清官们还元阳隆城小区业主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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