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2024年关于违停车辆规定:违停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待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驶离违停区域的,可不进行处罚。为什么通知接到,就是直接开处罚单。难道政府规定的到交警部门不认可视而不见。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在道路上实施以下8种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处罚:1.在城市主干道或严格管理路段、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2.在道路上双排、多排停车,或者在停车泊位内不按规定停放的;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4.在人行横道、公交专用道、网状线、应急通道、施工路段等区域违法停车的;5.在机、非混合型道路的路口,占压导向车道违法停车的;6.在公交站点、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违法停车的;7.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8.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严情形。感谢您的留言!
上述八种违章停车是对违章后的处罚。部门领导是不是没有看明白我的提问。我问的是洛阳市政府对违章停车处罚注意事项,其中一条是接到通知十分钟内驶离的可以不进行处罚。为什么交警直接开处罚单,贵部门没有明确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没有按照规定文明执法,人性执法。而只管参照违章行为对处罚当事车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2-23 16:49:37
网友您好:在道路上实施以下8种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处罚:1.在城市主干道或严格管理路段、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2.在道路上双排、多排停车,或者在停车泊位内不按规定停放的;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4.在人行横道、公交专用道、网状线、应急通道、施工路段等区域违法停车的;5.在机、非混合型道路的路口,占压导向车道违法停车的;6.在公交站点、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违法停车的;7.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8.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严情形。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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