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根据国家要求,禁止卖肉商家使用生鲜灯,请问一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们,如果有商家现在仍在使用生鲜灯需要怎么处理,可以举报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3 11:38:21
网友您好,您通过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市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核实,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若您有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您表示了解,祝您生活愉快!
温馨提示:当您需要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咨询和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等服务时,请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15,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