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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洛阳市洛宁县人。是洛宁县公园上品15号楼2单元102业主。2023年12月初发现位于15号楼102和101之间燃气不知何故被人改变。多次找物业未果。后于2024年5月始,到燃气公司和住建局反应十多次。他们互相推诿扯皮,至今没有说法。
并且期间了解到,更改管道,不符合《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没有更改设计图纸,无计划,无备案。不顾业主安全,随意而为,临时施工,留下巨大安全隐患!倾一辈子积储买的新住房不敢入住!!!
请求予以恢复原状为盼!!
洛宁县 业主 更改 燃气 建局 积储 保护 扯皮 恢复原状 燃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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