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见第三张图片
附近村民多次大量焚烧秸秆,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对面就是学校,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烟尘和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该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该法第七十七条也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在干燥、多风的季节,火势一旦蔓延,将难以控制,可能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学校老师进行报警无果,请尽快想办法解决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2-24 08:51:41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李村街道高度重视,南寨社区工作人员每天按时到岗执勤,杜绝出现此类问题,如发现焚烧秸秆可拨打执法部门电话:0379-633233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066。
老用户 2024-12-28 17:36:27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多次燃烧 照片呢 光发地图了
网友1503722 2025-01-01 01:35:30 【洛阳市涧西区】
通过您说的话,我理解为没有燃烧照片就算没有焚烧秸秆对吗,如果结果真如您所想,请问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回复我?有关部门不需要经过调查取证后认定吗?
网友1503722 2025-01-01 01:32:53 【洛阳市涧西区】
请问您是执法人员吗?在这里跟我讲证据是吗?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身份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学校不允许带手机,我没有办法拍摄证据,第一您不是执法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你没有权利向我索要这些证据照片,第二这件事我已经报警申请警察和环保部门介入了,也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证据材料的提交,用不到您操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