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22年6月30日在西工区城市人家装修公司交了29820元的装修预付款,2023年12月房子交付后找当时接待的设计师看房设计,才发现设计师已经离职不干了,因和公司沟通不畅要求退款,公司却以设计师已经拿了提成为由不给退款,要求我们自己去找设计师追回提成后才能退款,请问我家房子还未交付且设计师也没有给设计的情况下就给我家的装修预付款分了提成合理吗?现在还要我们自己去追讨提成合理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2-23 17:00: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二、根据2022年6月18日市住建局装饰办会议明确,发生纠纷的,由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所在地辖区行政部门解决。该工程项目位于孟津区,发生纠纷时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我局可配合孟津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