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政府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请政府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请政府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天鸿君邑2号楼2单元三楼露台区域,楼下底商在未征得任何一位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安装了三套大型热能设备,并配有一个高度超过4米的大型储水罐,安装位置紧临我们几家北边卧室,距离只有三五米,严重侵害我们的采光、通风、噪音等《物权法》和《闽民法典》支持的合法权益,构成对我相邻权的侵犯,降低我日常生活质量。并且,如此高大的水塔,对整栋居民楼构成安全隐患!同时,这样影响他人的安装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审批?
底商态度恶劣,不协商解决此事,坚持为自己私利,继续施工。
且多次反馈物业,物业只表示已转发、会转告底商等说辞,不作为不履行制止违法行为的义务。
对于底商栖悦足道馆和天鸿君邑物业两方的此种行为,希望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依法停止他们的违法行为,拆除违建机器,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请求相关部门及时关注我的求助,并尽快予以反馈!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2-22 09:31:09
网友您好:
我办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未发现破坏承重墙面现象,楼顶水罐和空调设备已经拆除,后续持续关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翠云路街道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