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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鼎城小区南门公共停车场是供小区居民公用的公共停车场。小区业主购房合同中的小区平面规划图里已标明是公共停车场,且当时购房时鼎城小区开发单位也说明这个停车场是供小区业主停车的公用场地。现不知哪个部门把此公共停车场地变更为收费停车场。小区业主平时停车位就非常紧张,可现在却把原经过规划审批并公示过的业主公共停车场变更为收费停车场,停车场性质变更是否有政策依据?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相关部门应该给小区业主公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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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12-24 10:01: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该停车场建设位置在小区地界红线以外,不属于小区内部。房产证中也附有小区的整体规划图,诉求人可进行对照查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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