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正常车位(黄河路),为什么交警部门(河南省交警)发违章通知,干扰我们正常工作……
【河南省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豫C*于2024年12月10日16时31分在黄河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南向北)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谢谢配合!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2-11 16:03:42
网友您好: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3、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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