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 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规〔2020〕3号
1、 两个文件哪个法律效力高? 2、在实行上,如果两个文件冲突,以哪个为标准?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11 09:06:26
网友您好:两个文件同时有效。豫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的是审核标准及工作程序,(81)劳总护字74号明确的是冶金行业特殊工种名录。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