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一行四人于2024.12.06下午15:21分于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门口打车,乘坐车牌号为豫CD33153的出租车前往洛阳龙门高铁站。
①出租车司机以不认识路为由,应于交叉口行往桥下龙门大道,实际上高架桥绕行2km(高德地图显示路程增长),实际约13元左右的路程,绕路至16元。
②应送客至龙门高铁站送客2层,实际送至高铁站出租车停车排队区,导致我方四人为赶车,步行1km,行程延误。
③应给予机打发票,司机故意在机器出发票时,手动拖拽发票,导致发票字迹不清无法辨认。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4-12-10 10:49:53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我单位执法部门将根据您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发现确实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