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员工于11月调入我单位,原单位已经缴纳11月费用,但是12月税务系统社保征缴多出11月费用,发现问题后在未进行社保费用申报和缴费的情况下,能否撤销11月费用?如能撤销,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费用 撤销 税务系统 社保费 交重 单位 征缴 缴费 调入 缴纳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12-10 16:06:06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解释说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微信搜索“洛阳税务”公众号,自主进行涉税政策查询、在线业务办理和咨询。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