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安装就不管不推进吗?两个月没有答复。如果住建部门在2024年结束前不能继续推荐业主将进一步提交到法院。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12-07 15:01:47
网友您好:经调查了解,金瑞龙城小区2013年9月完成图纸规划设计,并于同年11月份开工建设,2016 年 12 月竣工交付使用。在小区规划建设时,新能源汽车尚未广泛普及,且当时相关规划设计要求未对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作出明确要求,该小区未同步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直至 2022 年,规划部门下发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新建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出相关要求。该在小区业主逐步入住的前期阶段,部分业主购置了新能源汽车,有充电需求,陆续在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线路上加装了总计八台充电桩,2022 年上半年安装最后一台充电桩,地下室照明主线路的负荷已趋近极限,无法承载继续加装充电桩所带来的电力负荷,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的细致勘测与严谨评估,得出结论小区当前客观条件下已不具备进一步安装充电桩。以上是该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安装的基本情况,我单位已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区域建设公用充电桩,业主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伊川县住建局 2024年12月1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