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领导好,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在2024年12月2日回复的关于开元大道42号鑫海佳园龙众物业未经招投标进入鑫海佳园小区服务的问题,根据《洛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进入小区需经过招投标或者竞争性方式签订前期服务合同并进行备案,请问龙众物业是否经过备案,龙众物业作为前期物业进驻鑫海佳园是否合法,鑫海佳园建设单位是否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与龙众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2-08 10:33:20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所提出的问题,经查,该小区2014年建成交付,《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版本中明确需经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专业化物业公司。龙众物业未在河南省物业平台完成备案流程。如诉求人对政策、合同均有异议,可向专业法律从业者予以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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