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州路八一路口中州路辅道停车就打上双闪,去旁边的银行拿个资料, 车仅仅是临时停靠,整个过程不超5分钟,手机信息提示已被贴条,立马出去看到交警,请求撤销,交警说已经上传,没有十五分钟缓冲时效了!!!我觉得非常不合理,我一没有挡道二时间非常短,就被贴条?!还没有十五分钟时效了?!老百姓的钱都是大风过来了吗?请给一个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2-06 15:54:43
网友您好: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3、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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