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八一路社区看病,康多停车场用旧毛巾挡住进车入库,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车停在路边。看病中接到通知提醒,违停。5分钟过去,已经被贴了单子!
交警在场,说有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就是保护神器一样!无限大的权利!有执法记录仪就不容申诉了,就让老百姓有口不能说!这是为老百姓服务,还是咱老百姓的钱!
一会儿归交警管?一会儿归城市管理管!城市管理还能让通过学习,改过。交警直接罚款!罚款20--200。直接扣200的标准是什么?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2-06 10:09:50
网友您好:经核实该路段为严管路段,违停情况即拍即上传,已出单则无法撤销,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3、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的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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