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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变更安置地没有过度费的合法依据是什么?

    请问伊滨区变更安置地没有过度费的合法依据是什么?怎么不能对外公布?

    网友1497029 2024-12-03 评论0 浏览2678 编号 20241203114613251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2-04 15:41: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诉求人为原上庄韦某某,本已确定为李村镇安置对象,并已领取过渡费。因个人申请变更安置地,需在李村安置对象花名册里删除其名字,退回所领过渡费。因不是李村安置对象,不能在李村领取任何过渡费。如有疑问,请前往李村征迁安置办咨询相关政策,有专人负责解答。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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