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区春都东路2号院前无证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喇叭噪音嘈杂、地面卫生污染,占用公共车道,城管不作为,反应多次无果!后听群众议论声高某城管收取小费纵容,公共车道区域占道经营,为出行带来不便,致使正常行人过往不便,喇叭声噪音特别大此起彼伏,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12-02 11:51: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诉求后,经了解,春都路2号院位置,系市城管局报备,由第三方服务公司管理的便民服务点,属地社区已反复多次督促第三方服务公司,对该便民点商贩加强规范管理,避免占道经营,影响通行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瀍西办事处
2024年12月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