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办理不动产证时候,置业顾问通知去城建局开图,城建局6楼,现场被告知,需要缴纳179元的测绘费,当时已经完成缴费。
现在查阅国家法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也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本人并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测绘本人所购房屋。
新安县方达房地产测绘队,收取的179元测绘费,是不是属于违规收取。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2-03 15:59:4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已与您电话沟通。如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6728962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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