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城二期安装汇充电充电桩,收费是电费0.56元+服务费0.7元,没有谷峰区别,全天固定价1.28元。问题一:充电桩谁装的,收的服务费谁受益?问题二:小区充电桩是服务业主的,服务费应低于社会公司价,社会公司价谷时0.56、平时在0.89、最高1.30左右。建议正商城汇充电调整收费标准,分谷峰或均价0.89元。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2-02 16:49: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所执法人员核实,关于收费问题,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通知》的相关文件,一、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升级改造时间节点,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关于服务费的问题:三、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各地应鼓励市场竞争,不得以行政手段指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