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龙区绿都河风雅叙购置新房,一直未办理收房手续、领取钥匙。物业告知要从通知交房日起计算物业费,请问物业管理关于这方面的政策是什么?未办理交房手续的空置房是否应该减免收取物业费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1-29 11:51:19
网友您好:
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了解,物业反馈,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依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第八条: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含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缴纳。感谢对我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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