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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没停在车位,停在绿化带旁边,没有压盲道,也没有挡主干道行人道,被拖走了,在交警大队交了违停罚款200块后,拿着单子去停车场开车,不让开,锁着门,让交100元拖车费给个人才能开,请问谁给拖车的公司收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明文规定:对于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拖车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百姓问题
拖车 违停 拖走 停车场 交通管理 罚款 公安机关 部门 不让 车因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11-28 16:04:07
网友您好: 诉求人所反映问题我单位交警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其管理。 洛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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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邑市民 2024-11-26 10:45:02 【上海市】
洛阳对违规停车相当容忍了,如果不是特别过分应该不会被拖走吧?违停就要承认,至于拖车费这个不认可的话可以想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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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13597 2024-11-27 15:56:20 【洛阳市洛宁县】
文明创建的人让拖的,请问投诉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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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照就开... 2024-11-26 11:01:48 【洛阳市洛龙区】
拖车费依法确实是执法部门承担,但这却造成了政府不愿作为的现实,拖车费用高,执法成本高,200块钱的罚款连拖车费都不够,最终就是违法肆意妄为,执法无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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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31127 2024-11-28 10:34:30 【河南省郑州市】
无牌无照就开电车,遵纪守法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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