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润小镇18号楼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并于2024年11月25日于微信群内发布通知称根据洛政办2022 84号文件第十八条内容可以顺延3个月交付且拒绝赔偿,我认为此条内容不符合延期三个月交付标准,并投诉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望有关部门核查18号楼单位工程开工日期是否在该条款期限内,并检查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工程暂停令、复工令等文件查情停工原因及延期交付原因,还百姓公道。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1-28 15:52:04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诉求人为格润小镇18号楼业主,购房时合同约定2024年11月30日交房,目前到期未交房。格润小镇前期与业主沟通,受疫情影响,根据《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该小区符合延迟交房条件,并承诺1月15日交房,赠送1个半月物业费作为延迟交付补偿。下步格润小镇将加快施工进度,尽快交房,全面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证,提高业主满意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丰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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