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三号小区兴隆嘉苑的居民,近期我发现小区内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向贵部门举报并寻求帮助。
具体问题如下:
在三号小区2号楼的楼道和门厅区域,长期停放大量电动车,这些电动车不仅占用了应急疏散通道,甚至经常有一些居民把电动车推进电梯,推到自家充电行为。这些存在较高的起火风险,严重威胁楼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此类行为显然违反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恳请贵单位尽快派员前来核实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隐患,保障居民安全。
感谢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期待您的反馈和及时处理。
本人已经多次向物业村委会反映问题,但没有丝毫改变。本人会持续关注此问题,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11-27 16:37:04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接到该诉求后,我支队立即派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到场核查处理。现场发现举报情况属实,已责令物业将楼梯和门厅停放的电动车当场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人员要求物业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要求加强电动车清理频次。同时将该小区电动车违停情况通报至孝文街道办,要求街道办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对三号小区一期电动车治理加强指导监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