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澜湾小区,一期物业费1元/㎡,二期物业费1.5元/㎡,同一个小区没有单独分隔区域,所有区域设施设备均为通联公用,但是收费却不同,收费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备案?
住建局是否通过两次审批收费办法?物业办是否发挥了监管作用?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11-25 11:50:59
网友你好:
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物业收费不需要备案。
宜阳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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