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1-22 17:53: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费用问题有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中的问题,确保物业服务质量效果。该小区为无主小区,经该小区多数居民同意。每月收费用于公共区域照明电费以及设施维修、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垃圾处理费以及门卫工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汉屯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