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1-21 15:08: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调查,1-10号安置房土地属于住宅用地,安置小区公共资产投资方原为洛阳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2022年6月19日洛阳市专题会议关于“洛阳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示范区投资建设的安置房、道路、绿化等项目由示范区承接”要求,安置小区公共资产具体由示范区国展建筑(河南)有限公司承接,所以地下车位归国展建筑(河南)有限公司所有。如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反映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