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用水的情况下,由于水压不稳,导致水表自传,产生的费用,应该有谁负责呢?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4-11-19 17:46:14
客户您好:
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落实。经落实,10月2日工作人员在抄表中发现该户水量异常后,立即通过系统查询预留电话,经多次联系无人接听,且工作人员上门敲门无果,便委托所在小区的管理单位及时告知客户。8日接到您反应的问题后,工作人员立即与您取的联系主动提供延伸服务帮助入户排查,经排查,关闭家中总阀门后,水表无慢转现象,疑似为家中内部漏水,建议尽快解决。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和《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因此漏水产生的水费应由用户或者产权人承担。已与取得您联系说明上述情况,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