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路农贸市场南侧自西向东,有个人行道,但前方不到100米又设置1个人行道和红绿灯,这样设置有些不妥,容易误导。
1、傍晚天黑行经此处,看着远处的红绿灯,没注意到此路口有设置礼让行人违法拍照,以为绿灯情况下行走。
2、当时行人看到我车辆时对方迟疑停下了,我也觉得前方红绿灯在绿灯状态可以行驶,就通过了。
可是近期收到通知违法,觉得这样设置不合理,申请撤销对我的处罚。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1-20 09:55:25
网友您好: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3、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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