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老城区中州渠南街211号的住户,近一两年本小区两栋楼爬墙管、地下水管多处漏水,达几十次!这是何等工程质量?埋在地下的水管漏水几十吨,自来水公司一句话“漏水点在表内”要求住户全额承担,本人认为此漏水费用不应由住户承担,因为虽在表内,但漏水点在住户房屋外较远距离,且在地下掩埋,专业维修人找漏水点达二三天,普通居民如何发现负责;小区更换管道如此维修频次,质量不存在问题吗?找自来水公司反馈问题无果,所以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4-11-19 15:05:15
客户您好:
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落实。经落实,我公司于2010年11月接管该小区,随着管网逐步老化,表后偶尔有漏水情况,我公司都在发现漏水的第一时间通知客户,为其止水并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协助维修。经了解,10月25日工作人员巡视期间发现该户水表慢转立即电话通知业主自查,并应客户要求未关闭阀门止水。10月29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客户了解自查情况,并到现场协助排查,找到地埋管漏水点后,积极开展免费的延伸服务,直至维修完毕恢复正常供水。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和《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因此漏水产生的水量应由用户或者产权人承担,其他问题也由专人与业主协商解决。已与您联系说明上述情况,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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