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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养老金与退休问题咨询

    家人在今年三月份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办手续时原破产单位在原分配平摊少给家人少交4个月而无法退休,问,可补交吗

    网友1468579 2024-11-18 评论0 浏览648 编号 202411181231216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18 15:25:05

网友您好:根据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规定:《劳动法》施行后(1995年1月)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的,允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1995年1月1日。具体补缴事宜,请咨询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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