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10.29日停在天津路(联盟路江津路段)路东规划的停车位上。被交警贴条,在12123app上申诉被驳回。几天后遇到交警执法,咨询现场执法交警,说该车位是城管所划,现在违停处理由交警负责,交警不认可城管规划的车位。我想问的问题是,违停交给交警处理后,这个车位没有把线去掉,附近也没有禁停标志,路牙也没有涂黄色(附近联盟路天津路口西,路北原来车位取消后,都有禁停标志,并且在路牙涂黄色)。请问交警部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么能区分这个车位是否可以停车呢?这样的违停可以撤销么?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1-18 14: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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