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车违法停车,在有“禁止停车,违法拖离”的路段,同乐桥建福路口。
占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逼上机动车道,易发交通事故隐患!!!
作为,每天过路此地的过路群众,证明,该车为固定停车,哪怕交警到场,基本不动!!!无视交通法规,无视广大群众通行权益。
经了解,该路段为,洛阳交警三大队四中队,管理范围!
(请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
特别说明:该车是固定车辆!不动的!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1-18 16:55:27
网友您好:经核实该车辆属于占道经营,建议您向主管单位城管部门反映。同时辖区大队已安排人员依法治理该路段的违停车辆,维护道路畅通。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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