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墙漏水导致渗水到屋里,跟物业说物业说找人上门核实勘探一下,后来一直没有后续,物业也没有派人来勘探,后来找物业就直接说不归物业管,第一次去还说去核实勘探一下,这弄的好直接不管,这个事情到底该那个部门负责呢?外墙漏水也不属于人为自己造成的,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给解决一下。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11-22 09:07:01
网友你好: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经我单位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联系核实,诉求人于2017年购买该房屋,2019年收房,目前已过质保期。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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